【原文】
戊寅 ①,舍于河上,乃致父兄子弟、王臣姬[缺字]祥祠毕哭 ②,终丧于嚣氏 ③。
【注释】
①戊寅:十一月二十六日。距前“丁丑”一日。
②致:招请,召集。贾谊《过秦论》:“不爱珍器重宝肥饶之地,以致天下之士。”姬[缺字]:姬姓。[缺字],似作“姓”字。郭璞注:“上云‘王臣姬姓之女’,疑此亦同也。”陈逢衡云:“按注义,空方当作‘姓’。”祠:洪颐煊校注:“‘祠’本作‘祀’,从道藏本改。”毕哭:结束哀哭。陈逢衡云:“夫所谓祥祠者,盖既葬则不用殇祀,故曰‘祥祠’。祠亦祭名。前祥祠为远人,此祥祠但父兄亲族。前但丧祝罢哭,此则王与亲族皆罢哭也,故曰‘毕哭’。毕,止也。”
③终丧:结束丧事。郭璞注:“服阕。”王天海云:“古代丧礼规定,父母死后,服丧三年,期满除服,称‘服阕’。郭注似未妥。”案,郭注是,盛姬殇祀,丧礼虽隆重,祥祠、服阕皆从简。嚣(áo)氏:部族名。嚣,同“隞”。丁谦云:“嚣氏,考《史记·殷本纪》:‘仲丁迁于隞’,《索隐》:‘隞,亦作“嚣”。’《水经注》:‘济水(此北济水)东径敖山东。’敖山在今汜水县东北,即嚣氏所居地。”王贻樑云:“仲丁所迁隞地在今河南荥阳东北,黄河南岸,与下文‘西济于河’亦合,与上文穆王由五鹿、漯水南方亦相合。‘嚣’与‘敖’可通。《穆传》嚣氏盖即敖。”
【翻译】
十一月二十六日戊寅,穆天子住在黄河岸边,又召集父兄子弟、姬姓臣僚给盛姬举行祥祭,结束哀哭,在嚣氏终结了丧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