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曰:“赤乌氏先出自周宗 ①,大王亶父之始作西土 ②,封其元子吴太伯于东吴 ③,诏以金刃之刑 ④,贿用周室之璧 ⑤。封丌璧臣长绰于舂山之虱 ⑥,妻以元女 ⑦,诏以玉石之刑 ⑧,以为周室主 ⑨。”
【注释】
①周宗:与周王族同一祖先。郭璞注:“与周同始祖。”《路史·国名纪》三:“《穆传》赤乌之国在舂山西三百,与周同祖,谓是高辛氏后。”洪颐煊校注:“《艺文类聚》六十七引作‘宗周’。”
②大王亶(dǎn)父:即古公亶父。姬姓,名亶,豳(今陕西旬邑)人。上古周部落的领袖,相传为轩辕黄帝十六世孙、后稷十二世孙,周文王祖父。因受戎狄逼迫,率领族人由豳迁到岐山下的周原(今陕西岐山北),“复修后稷、公刘之业”,使周族逐渐强盛,成为周王朝的奠基人,周朝建立后,追谥他为“周太王”。郭璞注:“即古公。亶父,字也。”西土:当指岐山一带。郭璞注:“言作兴于岐山之下,今邑在扶风美阳是也。”
③元子:天子和诸侯的嫡长子。《尚书·微子之命》:“王若曰:猷,殷王元子。”吴太伯:又称“泰伯”,古公亶父的长子,吴国第一代君主。相传古公亶父欲传位给三子季历(周文王姬昌之父),太伯乃与其二弟雍仲(吴国第二代君主)避祸至吴,断发文身,耕田自足,创立吴国。郭璞注:“太伯让国入吴,因即封之于吴。”案,亶父时,吴地不属周,至周武王时方追封吴太伯。
④诏以金刃之刑:告诉他制作金属武器的方法。郭璞注:“南金精利,故语其刑法也。”顾实云:“金刃之刑及玉石之刑,刑、型,古字通,谓范型法则也,即铸金刃及制玉石之范型法则也。”金刃,刀剑之类的金属武器。刑,通“型”,方法,法则,技术。
⑤贿:赠送财物。郭璞注:“赠贿也。”《左传》宣公九年:“孟献子聘于周,王以为有礼,厚贿之。”周室之璧:周王室的玉璧。璧是古代中国用于祭祀的玉质环状物,凡半径是空半径的三倍的环状玉器称为“璧”。《尔雅》:“肉倍好谓之璧,好倍肉谓之瑗,肉好若一谓之环。”
⑥丌:同“其”,指古公亶父。璧臣:贤德的大臣。一说“璧臣”为“嬖臣”,即亲信之臣。顾实云:“孙曰:璧,疑作‘嬖’,形近而讹。然当承上文‘周室之璧’而讹。”又说“璧臣”为人名。“璧臣”当以贤臣之说为佳。长绰:人名。一作“长季绰”。洪颐煊校注:“吴氏本‘绰’上有‘季’字。”陈逢衡云:“长季,犹长子也。璧臣、绰,皆人名。皆赤乌氏之先氏。绰为璧臣之子。”虱:西。洪颐煊校注:“虱,疑是古文‘ ’字之讹。”丁谦云:“‘虱’字无解,或是‘原’字之讹。”陈逢衡云:“‘虱’盖古文‘西’字之误。”常征云:“虱,即尸,‘尸’古作‘夷’,夷者,裔也,又即边裔。舂山之虱,就是舂山之边。《山海经》名之曰:‘边舂之山。’”钱伯泉云:“虱,侧也。山麓的意思。”王贻樑云:“虱,疑‘西’字之讹。”
⑦妻以元女:把长女嫁给他为妻。元女,长女。《左传》襄公二十五年:“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。”杜预注:“元女,武王之长女。”
⑧诏以玉石之刑:告诉他制作玉石的方法。郭璞注:“昆仑山出美玉石处,故以语之。”
⑨以为周室主:让他做祭祀周人祖先的主祭人,意即任命他为赤乌氏首领,效忠周朝。
【翻译】
父说:“赤乌氏的祖先与周王族同宗,古公亶父开始兴起于西岐时,就封他的长子吴太伯到东方的吴国,教给他制作金属武器的方法,赠给他周王室的玉璧。又封赐他的贤臣长绰到舂山以西,并把长女嫁与他,传给他制作玉石的方法,让他做祭祀周人祖先的主祭人。”
天子乃赐赤乌之人[缺字]丌墨乘四 ①,黄金四十镒 ②,贝带五十,朱三百裹 ③。丌乃膜拜而受。
【注释】
①[缺字]:缺文不详,疑衍。墨乘四:黑色车四辆。墨乘,不加文饰的黑色车乘。《周礼·春官·巾车》:“大夫乘墨车。”郑玄注:“墨车,不画也。”
②镒(yì):古代重量单位。郭璞注:“二十两为镒。”二十两为一镒,四十镒则为八百两。古代度量衡不一,秦至晋每两约13.92-16.14克。
③朱三百裹:朱砂三百袋。朱,即朱砂,为硫化汞的天然矿石,大红色,有金刚光泽至金属光泽,属三方晶系,可用于炼汞,亦可作药物、染料。裹,量词。用于包裹之物。
【翻译】
于是穆天子赏赐给赤乌人首领[缺字]丌四辆黑色车、八百两黄金、五十条贝带、三百袋朱砂。[缺字]丌于是合掌加额,跪地拜谢穆天子,然后收下了这些礼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