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辛未 ①,猎菹之兽 ②,于是白鹿一遻椉逸出走 ③。天子乘渠黄之乘驰焉 ④。[缺字] ⑤。天子丘之 ⑥,是曰五鹿 ⑦。
【注释】
①辛未:九月十八日。距前“己巳”二日。
②猎:狩猎。洪颐煊校注:“‘猎’本作‘纽’,从《事类赋》注二十三引改。《太平御览》九百六引作‘狎’。”
③遻(è)椉:撞车。遻,古“遌”字,相遇。椉,古“乘”字。郭璞注:“言突围出。遻,触也。或曰所驾鹿遻,犹惊也。”洪颐煊校注:“‘遻’本作‘牾’,从《文选·长笛赋》注引改。《事类赋》注二十三引作:‘有白鹿一迕乘而逸。’‘遻’‘迕’皆古今字。”檀萃云:“郭意两解,或疑乘鹿,而实非也。《传》谓诸兽已就纽,独白鹿脱纽而走。”陈逢衡云:“前卷穆王驾鹿以游,故尝以鹿自随而有逸出之事。驾六不止一鹿,今所逸出者,特一白鹿耳。郭注‘或曰所驾鹿’,甚是。”王天海云:“据上下文意,檀说近是,此白鹿当为围猎中突围而逃之鹿。”案,游玩或可乘鹿车,狩猎必当乘马。
④驰:追逐。《左传》庄公十年:“齐师败绩,公将驰之。”洪颐煊校注:“‘驰’字本脱,又‘[缺字]’字讹在‘焉’字上,从《事类赋》注二十三引改正。”
⑤[缺字]:此缺文当是捕获白鹿的情形。郭璞注:“自此已上疑说遂得鹿之状。”
⑥丘之:为所在之丘命名。郭璞注:“丘,谓为之名号。方言耳。”檀萃云:“言于获鹿处筑丘以表识之,重其地也。注说非也。”王贻樑云:“檀说非。此‘丘’乃名丘之意,而非筑丘。郭注以为方言,亦非。”
⑦是曰五鹿:叫作“五鹿”。五鹿,地名。在今河南濮阳。檀萃云:“‘五’同‘牾’,上言‘鹿牾’,此言‘五鹿’,倒文耳。”卢文弨云:“‘五’即‘牾’也。”陈逢衡云:“天子驾六,则穆王所驾之鹿,亦必有此数,所以仿神皇氏驾六蜚鹿也。今逸去其一,止有五鹿,故以名其丘。盖即后世春秋时晋文公乞食之地。”王贻樑云:“‘五鹿’之‘五’,檀萃、卢文弨说同‘牾’,是也。陈说非。五鹿,古有二:一为晋地,亦名‘五鹿墟’‘沙鹿(麓)’,在今河北大名县东。一为卫地,在今河南濮阳北略偏东,即晋文公乞食之处。本《传》由下文即在漯水视,此五鹿乃在今河南濮阳。此所叙五鹿名之由来,与前虎牢一样,皆其他文献不载之珍贵史料。”
【翻译】
九月十八日辛未,穆天子在沼泽狩猎,当时有一只白鹿撞车突围逃走。穆天子乘坐渠黄拉的车乘追逐这只白鹿。穆天子就给这座山丘命名,叫做“五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