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季冬甲戌 ①,天子东游,饮于留祈 ②,射于丽虎 ③,读书于菞丘 ④。[缺字]献酒于天子 ⑤,乃奏广乐。
【注释】
①季冬甲戌:当为“仲冬甲戌”,即十一月十一日。距前“仲秋甲戌”一百二十日,距前“季秋[缺字]”九十日。穆王十四年,闰八月,故“甲戌日”应为十一月,原文误。若作“季冬甲戌”,当为穆王十三年十二月五日,则本段略显突兀。王贻樑集释本无“季冬”二字。
②留祈:地名。在范宫东,具体未详。祈,洪颐煊校注:“《太平御览》二十六引作‘祁’。”
③丽虎:地名。在范宫东,具体未详。丁谦云:“留祈、丽虎,均在范宫东,然地无考。”
④读:洪颐煊校注:“《太平御览》二十二引作‘续’。”陈逢衡云:“鲍刻本《御览》二十六作‘读’,洪云‘二十二’,误。”菞(lí)丘:地名。诸说不一,待考。郭璞注:“君举必书。菞,音犁。”洪颐煊云:“宋咸熙云:‘菞丘,即下文所谓黎丘之阳也。’《汉书·匈奴传》赞云:‘菞庶亡干戈之役。’师古曰:‘菞,古“黎”字。’本讹作‘ ’,今改正。”陈逢衡又引《一统志·河南归德府》云:“黎丘在虞城县北二十里,高二丈。”丁谦云:“菞丘,汉黎阳县,今浚县地。”
⑤[缺字]:应作“之人”,即菞丘之人。檀本作“帝台”。陈逢衡云:“此献酒盖是菞丘之人。”
【翻译】
冬十一月十一日甲戌,穆天子往东巡游,在留祈饮酒,在丽虎射猎,在菞丘读书。菞丘之人给穆天子献上美酒,穆天子于是命乐队演奏盛大的乐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