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[缺字]壬寅 ①,天子命哭 ②。启为主 ③,
父宾丧 ④,天子王女叔
为主 ⑤。天子[缺字]宾之 ⑥,命终丧礼 ⑦。于是殇祀而哭 ⑧。
【注释】
①[缺字]:疑衍。壬寅:十月十九日。距前“戊寅”二十四日。
②命哭:命令群臣前来吊唁。郭璞注:“令群臣大临(指聚哭告哀。《左传》宣公十二年:“国人大临,守陴者皆哭。”)也。”哭,吊唁。《淮南子·说林训》:“桀辜谏者,汤使人哭之。”高诱注:“哭,犹吊也。”
③启为主:丧祭之始,穆天子为祭主。郭璞注:“为之丧主,即下伊扈也。启,疑为开殡出柩也。”陈逢衡云:“以下文‘叔
为主’证之,则‘启为主’当作一句。‘启’是人名,不可作‘启殡’之‘启’解。”“案,‘启’当作‘扈’,盖误为‘启’耳。”于省吾云:“‘启为主’谓始作主也。《书·梓材》‘王启监厥乱为民’,《虢叔旅钟》‘旅敢启帅井皇考威仪’,《逐鼎》‘逐启
作庙叔宝尊彝’,全文或言‘启’,或言‘肇’,语例同。”王贻樑云:“于说甚是。此‘启’亦即《礼记·曾子问》‘自启及葬不奠’之‘启’,始也。此段叙丧祭。”
④宾丧:主持丧祭礼仪。郭璞注:“傧赞礼仪。”傧,出接宾曰“傧”。
⑤王女:穆王之女,亦作“王姬”。《诗经·召南·何彼
矣·序》:“美王姬也。”王,洪颐煊校注:“《广韵·七歌》注引作‘三’。”陈逢衡云:“王女,‘王’字盖‘玉’字。此天子爱女,故令为主,以主内族之祭。”叔
(zuò)为主:叔
受命主持内眷女性的丧祭礼仪。叔
,人名。穆王之女。郭璞注:“穆王之女也。”
⑥[缺字]:此当是穆天子的某子。句型类似“王女叔
”。陈逢衡云:“疑是‘自’字”。“此句与‘
父宾丧’同,盖天子自临祭也”。王贻樑云:“陈说误。天子亲自宾丧,于礼不合。此句恐是言天子命某某(叔
为女主,故此宾丧礼者当是身份甚高之女官或与
父身份近同之重臣)宾丧。”
⑦命终丧礼:命令他接待宾客直到丧礼结束。郭璞注:“令持丧终礼也。”王天海云:“命他主持整个丧礼。”案,上文已言“
父宾丧”,此处不应再是主持丧礼。终,自始至终。
⑧殇祀:古代为未成年而死的人举行的丧祭之礼。殇,未成年而死。年十六至十九死为长殇,十五至十二为中殇,十一岁至八岁为下殇。不满八岁以下,皆为无服之殇。又指未成年的葬礼。《礼记·檀弓下》:“鲁人欲勿殇重(童)汪踦,问于仲尼。仲尼曰:‘能执干戈以卫社稷,虽欲勿殇也,不亦可乎!’”郭璞注:“殇,未成丧,盛姬年少也。”又《仪礼·丧服》:“丧成人者其文缛,丧未成人者其文不缛,故殇之绖不樛垂盖,未成人也。”《礼记·檀弓上》:“有虞氏瓦棺,夏后氏堲周,殷人棺椁,周人墙置翣。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长殇,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中殇、下殇,以有虞氏之瓦棺葬无服之殇。”盛姬葬礼之隆重,似不合于礼,然合乎王意。
【翻译】
十月十九日壬寅,穆天子命群臣前来吊唁。丧祭之始,穆天子为祭主,
父主持丧礼,穆天子的爱女叔
做女宾的主丧人。穆天子命[缺字]负责接待宾客,直到整个丧礼结束。于是大家一起为夭亡的盛姬举行祭祀吊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