穆天子传

《穆天子传》(简称《穆传》),最初题名为《周王游行记》。是西晋初年出土于汲郡古墓且唯一流传至今的竹简古书,具有极高的文献价值,被学界视为一部奇书。据《竹书纪年》《史记》等相关记载,周穆王在位凡五十五年,于十二年(前965)至十八年(前959)间,两次西征,东达淮泗,西及昆仑,南至鄱阳,北绝流沙,行程共计十九万里。《穆天子传》正是记载周穆王巡狩四海的一部珍贵历史古籍。
乃披图视典,周观天子之珤器。曰天子之珤:玉果、璿珠、烛银、黄金之膏。天子之珤万金,[缺字]珤百金,士之珤五十金,鹿人之珤十金。天子之弓射人步,剑牛马犀,[缺字]器千金。天子之马走千里,胜人猛兽。天子之狗走百里,执虎豹。

【原文】

乃披图视典 ①,周观天子之珤器 ②。曰天子之珤 ③:玉果、璿珠、烛银、黄金之膏 ④。天子之珤万金 ⑤,[缺字]珤百金 ⑥,士之珤五十金,鹿人之珤十金 ⑦。天子之弓射人步 ⑧,剑牛马犀 ⑨,[缺字]器千金 ⑩。天子之马走千里,胜人猛兽 ⑪。天子之狗走百里,执虎豹 ⑫。

【注释】

①披图视典:翻阅图籍典册。郭璞注:“省河所出礼图。”洪颐煊校注:“注‘出’本作‘视’,从《太平御览》八十五引改。”陈逢衡云:“此所谓图,乃河宗伯夭世守之图籍,如后世地图之类,非穆王时又出河图也。”丁谦云:“河图者,自古相传,出于河中,典则图后附记之文。”顾颉刚云:“河图是图,河典是说明书。”

②周观:遍览。洪颐煊校注:“周,本作‘用’,从《事类赋》注九引改。”陈逢衡云:“用,以也。洪本作‘周’字,误。”王贻樑云:“‘周’字是,‘周观’即遍览。”

③曰:指河图的记载。郭璞注:“曰,河图辞也。”

④玉果:像果子的玉。郭璞注:“石似美玉,所谓如果者也。”洪颐煊校注:“注‘如’本作‘大’,从《太平御览》八十五引改。道藏本作‘女果’。”顾实云:“玉果,《水经·河水》注、《御览》及《艺文类聚》玉部引均同,惟《说文系传》玉部引《穆天子传》曰‘天子之宝玉琨’,注曰:‘琨,石似珠也。’《传》《注》文俱不同。盖‘果’‘琨’一声之转,故通用。”王贻樑云:“玉果,即如果之玉。《说文》:‘琨,石之美者。’《韵会》:‘琨,一曰石似珠。’是两者近同。”璿(xuán)珠:美玉之珠。郭璞注:“璿,玉类也。音旋。”烛银:光亮闪耀的银器。此“银”或为白金。郭璞注:“银有精光如烛。”洪颐煊校注:“烛,《文选·江赋》注引作‘爥’。”顾实云:“烛银,盖即以银之光耀,能烛照人面,故名。卷二云‘白银之麕’,则银为白金也。”王贻樑云:“《尔雅·释器》:‘白金谓之银,其美者谓之镣。’……此烛银即镣,乃质地精美,光华耀目之银。”黄金之膏:熔成膏状的黄金,用以装饰。郭璞注:“金膏,亦犹玉膏,皆其精汋也。”洪颐煊校注:“注‘汋’,《太平御览》八百十一引作‘液’。”顾实云:“黄金之膏,未审何物。或即金泥(盖以纯金为之),用以涂饰器物者欤?”王贻樑云:“顾先生疑为金泥可参。考古发掘在西周宫室墙壁上有涂金现像,盖即以金泥涂敷,但尚未知具体情况。”

⑤万金:指价值万金,形容极其珍贵。

⑥[缺字]珤百金:大夫之珤百金。此处缺文甚多。郭璞注:“自‘万金’以下,宜次言‘诸侯之珤千金,大夫之珤百金’。此书残缺,集录者不续,以见阙文耳。”译文据此补。

⑦鹿人:庶人。洪颐煊校注:“孙同元云:鹿人,疑‘庶人’之讹。案,《夏小正》有‘鹿人从’,鹿人亦兽人之属。”王贻樑云:“此与天子、士等对言,必作‘庶人’为是。”

⑧天子之弓射人步:射人,官名。掌射法以习射仪。《周礼·夏官·射人》:“若有国事,则掌其戒令,诏相其事。掌其治达。以射法治射仪。”郑玄注:“射法,王射之礼;治射仪,谓肆之也。”孙诒让《正义》谓“肆”“肄”字通,“此治射仪,亦谓习肄其礼仪也”。《仪礼·大射礼》:“射人戒诸公卿大夫射。”步,狸步。古代大射时测量侯道的器具。长六尺,因为上面画有狸形,故名。狸善捕,比喻百发百中。《周礼·夏官·射人》:“若王大射,则以狸步张三侯。”郑玄注:“狸,善搏者也,行则止而拟度焉,其发必获,是以量侯道法之也。”孙诒让《正义》:“谓此量侯道之器,即准度野六尺之步也。”侯,箭靶。三侯,即虎侯、熊侯、豹侯。《仪礼·大射》:“司马命量人量侯道与所设乏以狸步。”郑玄注:“狸之伺物,每举足者,正视远近,为发必中也,是以量侯道取象焉。”檀萃:“越王被五胜之衣,带步光之剑。……射人,官名。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,射人量侯不以狸步而以剑步,剑长三尺。其弓加牛马犀之胶,价值千金。”陈逢衡:“大约‘天子之弓射人步’是一事,《周礼》所谓‘射人,王大射则以狸步张三侯’是也。‘剑牛马犀’又是一事,谓剑之利者,可以陆断牛马、水断蛟犀之类。”“然皆不可以武断。”顾实云:“‘天子之弓’一段,缺文甚多,不可全晓。弓箭为射猎之具,狗马尤为要需。”案,射人步,应指天子依照射法的规则射箭,比喻天子之弓百发百中。据上下文义句式,陈说近是。

⑨剑:天子之剑。郭璞注:“步剑,疑步光之剑也。”顾实云:“步剑,翟曰:‘步上剑下,似皆有缺文。注以步剑属句,亦疑之也。’”案,剑指天子之剑,似不应指步光剑。犀:犀牛。郭璞注:“犀似水牛,庳脚,脚为三蹄,黑色。”洪颐煊校注:“注本讹作‘库脚,脚为三角’,今据《尔雅》注改正。”

⑩[缺字]器千金:[缺字]器,似指“珤器”。指天子之弓、剑价值千金。[缺字],此处缺文不止一字。王天海云:“犀角之器价值千金。”

⑪ 胜人猛兽:超过猛兽。郭璞注:“言炁势杰骇也。”王贻樑云:“‘人’字在此不类。人本远慢于马,何以能衬托马之疾速?以下句‘执虎豹’对勘,疑为衍字,或为‘于’‘乎’等字之讹。”

⑫ 执虎豹:捕捉虎豹。郭璞注:“言筋力壮猛也。”檀萃云:“渠叟以 乃披图视典,周观天子之珤器。曰天子之珤:玉果、璿珠、烛银、黄金之膏。天子之珤万金,[缺字]珤百金,士之珤五十金,鹿人之珤十金。天子之弓射人步,剑牛马犀,[缺字]器千金。天子之马走千里,胜人猛兽。天子之狗走百里,执虎豹。 犬。 乃披图视典,周观天子之珤器。曰天子之珤:玉果、璿珠、烛银、黄金之膏。天子之珤万金,[缺字]珤百金,士之珤五十金,鹿人之珤十金。天子之弓射人步,剑牛马犀,[缺字]器千金。天子之马走千里,胜人猛兽。天子之狗走百里,执虎豹。 犬者,露犬也,能飞食虎豹。”

【翻译】

穆天子翻阅河宗氏的图书典册,遍览历代天子的珍宝器物。图册记载历代天子的珍宝有:玉果、璿珠、烛银、黄金之膏。天子的宝物价值万金,诸侯的宝物价值千金,大夫的宝物价值百金,士人的宝物价值五十金,庶民的宝物价值十金。天子有良弓每发必中,有宝剑可斩牛、马、犀等大兽,皆价值千金。天子之马能奔跑千里,胜过猛兽。天子之狗能奔跑百里,可以捕捉虎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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