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智氏之夫献酒百[缺字]于天子 ①,天子赐之狗
采 ②,黄金之婴二九,贝带四十,朱丹三百裹 ③,桂姜百[缺字] ④。乃膜拜而受。
【注释】
①智氏之夫:即智氏之人。檀萃云:“‘智氏之夫’犹言‘智氏之人’也。”夫,翟云升云:“疑‘人’之讹。”百[缺字]:百斛。陈逢衡云:“以前后文例之,空方疑是‘斛’字。”
②狗
(zhì)采:一种玉器。品质、形状不明。郭璞注:“疑玉名。”
,洪颐煊校注:“疑‘璅’字之讹。古文‘璪’‘璅’通用。”陈炜湛云:“‘
’又见于卷四,称‘玲’(玪)、‘
’。……
,疑系‘璋’字之讹。考从玉之字,其右半部分中笔下垂而可弯曲者,唯有‘章’。狗璋采,当是器物之名或玉名。又,卷四有‘
采’,‘
’疑亦‘璋’之异体。”
③朱丹:朱砂。前文简称“朱”。
④桂姜:肉桂和生姜。[缺字]:当是一种容器。洪颐煊填作“
”字,盛物的方形竹器。洪颐煊校注:“下文两言‘桂姜百
’,‘[缺字]’当是‘
’字之讹。《汉书·南粤王传》:‘献桂蠹一器。’疑即此类。依前后文义,‘[缺字]’下尚脱‘智氏’二字。”
【翻译】
智氏之人又向穆天子献上一百斛美酒,穆天子赏赐给他们狗
采美玉、十八件黄金缶、四十条贝带、三百袋朱砂、一百筐肉桂和干姜。智氏之人于是合掌加额,跪地拜谢穆天子,然后收下了这些礼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