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祝佐之,官人陈牲,全五[缺字]具。

探索《穆天子传》中曾祝佐之、官人陈牲的祭祀场景,详解全五牲具的古代礼仪与注释翻译,揭示周代祭典文化精髓。

【原文】

曾祝佐之 ①,官人陈牲 ②,全五[缺字]具 ③。

【注释】

①曾祝:即太祝,主祭祀的重臣。郭璞注:“曾,重也。《传》曰:曾臣偃。”刘师培云:“曾祝,盖职位崇高之祝,即太祝也。卷六‘曾祝’亦然。”顾实云:“‘曾’‘层’古字通用,谓二重也。……则曾祝者,或训太祝,或训陪祝,义皆可通也。”王天海云:“《周礼·春官》有太祝一职,掌祭祀、主颂祝辞。”佐:辅助,帮助。《老子》三十二章:“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于天下。”此处引申为主持祭祀。

②官人:即“馆人”,负责馆舍的官员。《左传》昭公元年:“不然,敝邑,馆人之属也,其敢爱丰氏之祧?”杜预注:“馆人,守舍人也。”陈牲:陈列牛羊等用于祭祀的牺牲。

③全五[缺字]具:即全五牲具,指用毛色纯正、形体完整的牛、马、猪、羊、犬五牲做祭祀的供品。[缺字],应为“牲”。郭璞注:“牛羊之品曰牲,体完曰全牲。或曰全,色纯也。《传》曰:‘牲全肥腯。’”陈逢衡云:“‘全’与‘牷’通。《周礼·牧人》:‘以供祭祀之牲牷。’《犬人》‘用牷物’。郑司农注皆云:‘牷,纯也。’《礼记·表记》‘牲牷礼乐齐盛’注:‘牷,犹纯也。’《释文》:‘牷,纯色也。’郭引《传》见桓六年,杜注:‘牷,纯色完全也。’《书·微子》:‘今殷民乃攘窃神祇之牺牷牲。’《孔传》:‘体完曰牷。’郑注:‘牷,体完具。’又见《周礼·牧人》注。又郭注《西山经》亦云:‘牷,谓体全具也。’衡案,当以体全具为正解。”

【翻译】

太祝主持祭祀,馆吏陈列牺牲祭品,色纯体全的牛、马、猪、羊、犬五牲俱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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