曰:“赤乌氏先出自周宗 ,大王亶父之始作西土 ,封其元子吴太伯于东吴 ,诏以金刃之刑 ,贿用周室之璧 。封封丌璧臣长绰于舂山之虱,妻以元女 ,诏以玉石之刑 ,以为周室主 。”
父说:“赤乌氏的祖先与周王族同宗,古公亶父开始兴起于西岐时,就封他的长子吴太伯到东方的吴国,教给他制作金属武器的方法,赠给他周王室的玉璧。又封赐他的贤臣长绰到舂山以西,并把长女嫁与他,传给他制作玉石的方法,让他做祭祀周人祖先的主祭人。”
天子乃赐赤乌之人[缺字]丌墨乘四 ①,黄金四十镒 ②,贝带五十,朱三百裹 ③。丌乃膜拜而受。
于是穆天子赏赐给赤乌人首领[缺字]丌四辆黑色车、八百两黄金、五十条贝带、三百袋朱砂。[缺字]丌于是合掌加额,跪地拜谢穆天子,然后收下了这些礼物。
①[缺字]:缺文不详,疑衍。墨乘四:黑色车四辆。墨乘,不加文饰的黑色车乘。《周礼·春官·巾车》:“大夫乘墨车。”郑玄注:“墨车,不画也。” ②镒(yì):古代重量单位。郭璞注:“二十两为镒。”二十两为一镒,四十镒则为八百两。古代度量衡不一,秦至晋每两约13.92-16.14克。 ③朱三百裹:朱砂三百袋。朱,即朱砂,为硫化汞的…
曰:“赤乌氏先出自周宗 ①,大王亶父之始作西土 ②,封其元子吴太伯于东吴 ③,诏以金刃之刑 ④,贿用周室之璧 ⑤。封丌璧臣长绰于舂山之虱 ⑥,妻以元女 ⑦,诏以玉石之刑 ⑧,以为周室主 ⑨。”
郭璞注:“与周同始祖
① 周宗:与周王族同一祖先
郭璞注:“即古公
郭璞注:“言作兴于岐山之下,今邑在扶风美阳是也
② 大王亶父:即古公亶父。姬姓,名亶,豳(今陕西旬邑)人。上古周部落的领袖,相传为轩辕黄帝十六世孙、后稷十二世孙,周文王祖父。因受戎狄逼迫,率领族人由豳迁到岐山下的周原(今陕西岐山北),“复修后稷、公刘之业”,使周族逐渐强盛,成为周王朝的奠基人,周朝建立后,追谥他为“周太王”
郭璞注:“太伯让国入吴,因即封之于吴
③ 元子:天子和诸侯的嫡长子。《尚书·微子之命》:“王若曰:猷,殷王元子。”吴太伯:又称“泰伯”,古公亶父的长子,吴国第一代君主。相传古公亶父欲传位给三子季历(周文王姬昌之父),太伯乃与其二弟雍仲(吴国第二代君主)避祸至吴,断发文身,耕田自足,创立吴国
郭璞注:“南金精利,故语其刑法也
④ 诏以金刃之刑:告诉他制作金属武器的方法
郭璞注:“赠贿也
⑤ 贿:赠送财物
璧臣:贤德的大臣
顾实云:“孙曰:璧,疑作‘嬖’,形近而讹
长绰:人名
洪颐煊校注:“吴氏本‘绰’上有‘季’字
洪颐煊校注:“虱,疑是古文‘
’字之讹
⑥ 丌:同“其”,指古公亶父
⑦ 妻以元女:把长女嫁给他为妻。元女,长女。《左传》襄公二十五年:“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。”杜预注:“元女,武王之长女。”
郭璞注:“昆仑山出美玉石处,故以语之
⑧ 诏以玉石之刑:告诉他制作玉石的方法
⑨ 以为周室主:让他做祭祀周人祖先的主祭人,意即任命他为赤乌氏首领,效忠周朝。
①[缺字]:缺文不详,疑衍。墨乘四:黑色车四辆。墨乘,不加文饰的黑色车乘。《周礼·春官·巾车》:“大夫乘墨车。”郑玄注:“墨车,不画也。” ②镒(yì):古代重量单位。郭璞注:“二十两为镒。”二十两为一镒,四十镒则为八百两。古代度量衡不一,秦至晋每两约13.92-16.14克。 ③朱三百裹:朱砂三百袋。朱,即朱砂,为硫化汞的天然矿石,大红色,有金刚光泽至金属光泽,属三方晶系,可用于炼汞,亦可作药物、染料。裹,量词。用于包裹之物。